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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博晨律师 胡博晨律师,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博专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证券业务部负责人、中国法学会会员,天津市法学会民商法学分会会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现专注于从事投资者维权...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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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胡博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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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1201201610326611

执业律所: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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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润资源受损股民可继续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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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博晨律师提示您:“凡是于2016年7月11日至2018年4月26日之间买入中润资源(000506),2018年4月2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都可向“胡博晨律师网”登记并参与索赔。”

 

本案源起于2021年12月24日,中润资源(000506)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33号)。

经调查中润资源存在如下违法行为:

2016年5月,中润资源分别向崔某、刘某庆、疏某倩、国金聚富、鼎亮汇通、上海翊芃借款,合计40,000万元,截止2016年7月11日,上述借款中有27,500万元借款本金到期未清偿,中润资源在借款到期前未能取得相关债权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书面文件,已构成违约,且上述本金金额占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9.16%。截止2017年6月30日,崔某、刘某庆、国金聚富同意的展期届满,鼎亮汇通的借款也已到期,但中润资源仍未能偿还这4个债权人合计30,000万元的借款本金及利息,也未在该日前取得债权人同意再次展期的书面文件,再度发生债务到期未能清偿事项。这30,000万元借款本金占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0.32%。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高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中润资源应当对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投资者可以主张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损失。

需要您准备的材料:

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请在复印件上手写注明仅用于股票索赔使用)

2.券商开具的加盖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开户证明及从第一笔买入该只股票到最终持有日的交易记录。

风险代理收费方式:

考虑到投资者已经遭受巨大损失,律师收费采取风险代理方式,也就是采取先打官司后收费的方式,以投资者实际到手的获赔金额计算律师费用,具体比例由投资者与律师进行协商。不成功索赔不收取费用。

胡博晨律师同时还在办理:新纶新材(002341)、同洲电子(002052)、中信国安(000839)、ST浪奇(000523)、同济堂(600090)、上海电气(601727)、ST赫美(002356)、北特科技(603009)、柏堡龙(002776)、ST中安(600654)、北京文化(000802)、安妮股份(002235)、ST永林(000663)、天海防务(300008)、航天通信(600677)、*ST广珠(600382)、中润资源(000506)、*ST环球(600146)、ST威龙(603779)、ST胜利(002426)、维维股份(600300)、天成控股(600112)、瀚叶股份(600226)、ST瑞德(600666)、ST鹏起(600614)、长城影视(002071)、天神娱乐(002354)、ST安通(600179)、*ST斯太(000760)、恺英网络(002517)、*ST东网(002175)、鹏欣资源(600490)、新潮能源(600777)、桂东电力(600310)、金字火腿(002515)、华虹计通(002515)、 恒宝股份(002104)、江苏阳光(600220)、中公教育(002607)、ST海越(600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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