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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博晨律师 胡博晨律师,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博专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证券业务部负责人、中国法学会会员,天津市法学会民商法学分会会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现专注于从事投资者维权...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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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胡博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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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公告

澳坤生物: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1

证券代码:831836   证券简称:澳坤生物   主办券商:东方投行

山西澳坤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0]2 号

收到日期:2020 年7 月21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6 月9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当事人:山西澳坤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坤生物),住所:山

西省临汾市尧都区。

李学功,男,1954 年3 月出生,时任澳坤生物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住址: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

李亮,男,1983 年11 月出生,时任澳坤生物董事、总经理。住址:山西省

临汾市尧都区。

王俊兰,女,1968 年3 月出生,时任澳坤生物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住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

李国林,男,1972 年8 月出生,时任澳坤生物董事。住址:山西省太原市

杏花岭区。

陈永伟,男,1972 年8 月出生,时任澳坤生物董事。住址:广东省深圳市

公告编号:2020-001

罗湖区。

温植成,男,1981 年2 月出生,时任澳坤生物董事。住址:北京市朝阳区。

范晓东,男,1981 年11 月出生,时任澳坤生物董事。住址:北京市海淀区。

李慧,女,1978 年11 月出生,时任澳坤生物董事。住址:北京市海淀区。

李连高,男,1987 年10 月出生,时任澳坤生物董事。住址:云南省楚雄彝

族自治州。

安国辉,男,1982 年9 月出生,时任澳坤生物监事。住址:山西省临汾市

尧都区。

李哲,男,1982 年4 月出生,时任澳坤生物监事。住址:山西省临汾市尧

都区。

范志伟,男,1980 年1 月出生,时任澳坤生物监事。住址:山西省临汾市

尧都区。

段文陵,男,1954 年1 月出生,时任澳坤生物副总经理。住址:山西省襄

汾县。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1、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澳坤生物2016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截至2016 年12 月29 日,澳坤生物对吉县澳坤有机苹果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以下简称吉县苹果)的应收账款是3712 万元;对襄汾县众鑫专业合作社联合

社(以下简称襄汾众鑫)的应收账款是2300 万元。澳坤生物董事长李学功与总

经理李亮、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俊兰商议,由李学功出面,筹措4000 万元冲

抵以上两家客户的应收账款。

2016 年12 月30 日,两家客户共收到上述4000 万元资金并于当日转入澳坤

生物。当日,澳坤生物收到后分别冲抵对吉县苹果的应收账款1700 万元,对襄

汾众鑫的应收账款2300 万元。

公告编号:2020-001

2017 年1 月3 日,澳坤生物将该笔4000 万元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款转入

其全资子公司山西澳坤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坤科技”)。同日,澳

坤科技将该笔资金作为投资款转入临汾正澳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澳

电力”)。同日,正澳电力又将资金全部转出。

2018 年10 月31 日,澳坤生物发布公告,对2016 年年报中的相关财务数据

及情况进行更正,其中,调增应收账款4000 万元,补提坏账准备800 万元,调

减当期净利润800 万元。

综上,澳坤生物通过外部借款的方式虚构应收账款收回,在2016 年年末冲

减应收账款4000 万元,且其披露的2016 年年度报告中的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数据

及关于货币资金增长的原因等存在虚假记载。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 2005 年《证

券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以下决定:

责令澳坤生物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 万元罚款;对李学功、李亮、王

俊兰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 万元罚款。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处罚将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

资风险。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告编号:2020-001

公司将进一步提高对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杜绝类似

事项的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2 号》

山西澳坤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7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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