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博晨律师,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博专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证券业务部负责人、中国法学会会员,天津市法学会民商法学分会会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现专注于从事投资者维权... 详细>>
律师姓名:胡博晨律师
电话号码:022-59189901
手机号码:15620198960
邮箱地址:jslshbc@126.com
执业证号:11201201610326611
执业律所: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与南丰路交口宝利国际大厦36层博专律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9-029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收到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5 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湘证调查字 0897 号),通知书 内容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同日,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调查通知书》编号:湘证调查字 0898 号),通知书内容为:湖南卓越投资有限 公司,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 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本次立案调查,有可能会导致公司不满足《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中规定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条件,从而导致公司正在推进中的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金枪鱼钓 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存在不确定性。
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 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 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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