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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博晨律师 胡博晨律师,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博专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证券业务部负责人、中国法学会会员,天津市法学会民商法学分会会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现专注于从事投资者维权...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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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公告

新纶科技:关于公司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3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5 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总调查字 191411 号),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 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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