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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博晨律师 胡博晨律师,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博专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证券业务部负责人、中国法学会会员,天津市法学会民商法学分会会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现专注于从事投资者维权...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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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公告

博腾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股票代码:300363   股票简称:博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9 号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 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调查通知书》(渝证调查字 2019131 号)。 因公司涉嫌未如实披露向关联方提供资金的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 案调查。

针对《调查通知书》中所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公司已分别在 《2018 年年度报告》、《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2019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 露相关事实。截至 2019 年 4 月 29 日,实际控制人已归还全部非经营性占用的资 金本金及利息。 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收到重庆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19〕4 号)后,公司高度重视,并就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进行了全 面整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5 月 30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重庆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 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向广大投资者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 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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