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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博晨律师 胡博晨律师,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博专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证券业务部负责人、中国法学会会员,天津市法学会民商法学分会会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现专注于从事投资者维权...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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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胡博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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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公告

*ST 中富: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ST 中富  公告编号:2017-048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深专 调查通字 2017195 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 司进行立案调查。 

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认 定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 上市的风险;如公司所涉及的立案调查事项最终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 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将不会因此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及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 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 请投资者关注相关信息、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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