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胡博晨律师网 >法律知识 >调查公告

律师介绍

胡博晨律师 胡博晨律师,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博专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证券业务部负责人、中国法学会会员,天津市法学会民商法学分会会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现专注于从事投资者维权...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胡博晨律师

电话号码:022-59189901

手机号码:15620198960

邮箱地址:jslshbc@126.com

执业证号:11201201610326611

执业律所: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与广开四马路交口格调大厦205博专律师事务所

调查公告

中恒电气:关于公司董事长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0-53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20年8月19日,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董事长、董事朱国锭先生转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稽总调查字200975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稽总调查字200976号),因其“涉嫌操纵“中恒电气”股价”、“拒不配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涉嫌违反相关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本次立案调查事项系对朱国锭先生个人的调查,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根据调查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5620198960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与广开四马路交口格调大厦205博专律师事务所

Copyright © 2018 www.hubochenlawyersteam.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