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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博晨律师 胡博晨律师,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博专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证券业务部负责人、中国法学会会员,天津市法学会民商法学分会会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现专注于从事投资者维权...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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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胡博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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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公告

ST 猛狮: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收到中国证监会 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 猛狮   公告编号:2021-001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收到中国证监会 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陈乐伍先生的通知,陈乐伍先生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 通知书》(编号:桂证调查字 2021001 号),因其涉嫌泄露内幕信息,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系对陈乐伍先生个人的调查,与公司无关,该事项尚不会 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果存在不确定性,陈乐伍先生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 的调查工作。公司亦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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