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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博晨律师 胡博晨律师,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博专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证券业务部负责人、中国法学会会员,天津市法学会民商法学分会会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现专注于从事投资者维权...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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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胡博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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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维权

紫天科技: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80     证券简称:紫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江苏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紫天科技”)于 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新余 市安常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9 号), 现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原文内容公告如下: “新余市安常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经查,你企业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你企业作为江苏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 20.67% 的股份。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你企业持有的紫天科技 15,424,558 股股票被司法 冻结,占所持公司股份的 46.04%,占公司总股本的 9.52%.你企业在 2022 年 1 月 4 日知悉上述信息,但直至 2022 年 1 月 24 日才书面告知紫天科技董事会,导 致相关信息直至 2022 年 1 月 25 日才披露。 

你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 第三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第 182 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企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 措施。” 

特此公告。 

 江苏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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