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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博晨律师 胡博晨律师,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博专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证券业务部负责人、中国法学会会员,天津市法学会民商法学分会会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现专注于从事投资者维权...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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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胡博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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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公告

嘉化能源: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0-058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于 2020 年 8 月 7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管建忠先生通知,其于 2020 年 8 月 6 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 号:稽总调查通字 200943 号),因管建忠先生涉嫌操纵证券市场,中国证监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对管建忠先生立案调查。 

本次立案调查事项系针对管建忠先生个人的调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影响。 公司将根据调查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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