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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博晨律师 胡博晨律师,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博专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证券业务部负责人、中国法学会会员,天津市法学会民商法学分会会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现专注于从事投资者维权...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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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公告

天邑股份: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04   证券简称:天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5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邑股份”)于2020年9月16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跃亨先生通知,其于2020年9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成稽调查字2020022号),因李跃亨先生涉嫌操纵证券市场,中国证监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对其立案调查。

四川天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天邑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1.33%的股份,李跃亨先生未在天邑集团担任职务,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持有天邑集团34.98%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计10.96%。从2001年1月公司设立之日起至本公告日,李跃亨先生未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也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本次立案调查事项系针对李跃亨先生个人的调查,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业务活动无关,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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