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胡博晨律师网 >法律知识 >调查公告

律师介绍

胡博晨律师 胡博晨律师,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博专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证券业务部负责人、中国法学会会员,天津市法学会民商法学分会会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现专注于从事投资者维权...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胡博晨律师

电话号码:022-59189901

手机号码:15620198960

邮箱地址:jslshbc@126.com

执业证号:11201201610326611

执业律所: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与广开四马路交口格调大厦205博专律师事务所

调查公告

三尚传媒:关于郭静波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836597  证券简称:三尚传媒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东阳三尚传媒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郭静波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 收到日期:2020 年 9 月 22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 9 月 22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立案调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郭静波任东阳三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内幕交易 

二、 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涉嫌内幕交易“联络互动”股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三、 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项调查与东阳三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经营 方面产生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项调查与东阳三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财务 方面不产生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针对公司董事郭静波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 事宜,我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同时按照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 

东阳三尚传媒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2 日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5620198960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与广开四马路交口格调大厦205博专律师事务所

Copyright © 2018 www.hubochenlawyersteam.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